南沙旅遊新措對接港澳團
【本報記者廣州九日電】《廣州南沙新區(自貿片區)促進旅遊產業高質量發展扶持辦法》近日印發,積極對接港澳旅遊團到南沙,促進南沙旅遊產業高質量發展時,賦能南沙經濟發展。
此次南沙出台“新旅遊六條”是對原旅遊政策的延續和補充,也是南沙旅遊政策體系全面優化提升,六大措施十五項條款,從引優育強、聚客引流、提質增效、創優評級、促宣推廣、守信激勵六方面,給予企業真金白銀獎勵。其中,單項補貼將高達八百萬元(人民幣,下同)。
相比二○一八年出台的《廣州南沙新區(自貿片區)促進旅遊產業發展扶持辦法》,提升部分政策補貼力度,在帶動遊客方面新增部分獎補細則,鼓勵旅行社開發特色旅遊線路,尤其是積極對接港澳旅遊團來到南沙。
就具體細則看,在鼓勵旅遊企業落戶扎根方面,將最高獎勵四十萬元。其中,對新註冊的且連續經營兩年以上、每年營業額達到五百萬元以上的旅行社,給予一次性四十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且經營一年以上、年營業額達到五十萬元以上的民宿,給予一次性五萬元獎勵。
對現有旅遊項目優化產業載體空間方面,最高給予三百萬元獎勵。其中,對在南沙固定資產投資五百萬元以上新建、擴建、改建的文旅項目,按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的百分之二十給予不超過三百萬元獎勵。對符合規定的新建或改造旅遊項目的停車場、無障礙設施、旅遊集散中心、旅遊廁所、旅遊標識系統、景區信息化等旅遊服務配套設施且沒有享受財政資金支持,按單個項目建設投資額的百分之二十給予不超過一百萬元獎勵。
獎精品旅遊線
當前,南沙正打造國際與國內、內地與港澳雙向互通的灣區文化“樞紐”。“新旅遊六條”中鼓勵旅行社開發南沙特色精品旅遊線路,對組織遊客來南沙旅遊消費的旅行社,按組織人次給予年度不超過五十萬元獎勵。並對接收香港、澳門導遊及領隊的旅行社和相關旅遊行業組織給予不超過十萬元管理服務補貼。
港澳地區遊客佔半壁江山的欖核鎮香雲紗園區負責人羅兆榮表示,該園區通過與港澳地區的學校、工聯會組織建立合作關係,不定時接待港澳同胞到訪,在“新旅遊六條”政策鼓勵下更積極對接港澳遊客,擴大南沙香雲紗在港澳地區影響力。
對旅行社組織郵輪遊客通過南沙出入境和住宿,按組織人次給予年度不超過二百萬元獎勵。相關負責人介紹,實際經營地不在南沙,但在南沙開展組織郵輪旅客業務的旅行社也可申請此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