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讓好人吃虧
拾物不昧是傳統美德,無償歸還當然值得稱讚,有償歸還也是合情合理,尤其是失物交還過程中有費用支出的。失物主適當酬謝拾得者,不但是傳達感謝之意,讓好人做好事不吃虧,更有助激勵更多善行義舉,為社會注入正能量。
東莞一網約車司機近日網上分享不愉快經歷:有女乘客凌晨時分將手機遺落在車上,經協商同意支付二十元費用,讓他將手機送至三公里外的指定地點。豈料當他抵達後,對方卻拒付錢,還質疑其收費行為違規。他隨即開車將手機送交相距十八公里的派出所,讓該乘客自行領回。
上述女乘客原本只需花費二十元即可輕鬆拿回遺落的手機,卻因食言而自製麻煩,使她不得不付出更多的金錢、時間成本才能取回失物。究竟此舉是出於吝嗇錢財抑或存心欺騙,還是法律意識淡薄,恐怕只有該乘客本人清楚,但大家不妨引以為鑒。
根據規定,拾得者不得強行索要報酬,失物主應當支付保管遺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費用。為了方便乘客取回失物,司機專程開車送還過程中的燃料費、誤工費等,即使不屬法定的“必要費用”,失物主給予一定補償也是在情在理,司機願意無償歸還當然沒有問題,但既然涉事雙方事前已協商好支付費用,而且金額並非天文數字,那就應該遵守約定。失物主未有保管好個人物品,引致遺失,想圖個方便取回失物,卻又不願作出應有的付出,實在是很不厚道。
賓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