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措並舉遏違規過路
違反交通規則行為屢禁不止,近期治安警大力打擊行人亂過馬路,除居民遭檢控,不少旅客也在社交平台反映被開罰單。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是常識,然而部分人安全意識薄弱,為貪方便亂過馬路,對自身和駕駛者均構成危險,甚至可能引致難以補救的後果。
按《道路交通法》規定,行人應在有適當信號標明的人行橫道上橫過車行道,如在裝有交通燈的人行橫道上,行人應遵守交通燈號指示,違者可被罰款三百元。尤其本澳車多路窄、交通擠擁,稍一不慎易生意外。過往不時因途人未有使用行人過路設施,或不遵守交通燈號等,一次又一次發生嚴重交通事故,更有人因此失去寶貴生命,令人唏噓。
旅客來澳觀光,人生地不熟,倘貪一時方便,肆無忌憚橫穿馬路,更易發生意外。疫情後旅客數字創新高,亂過馬路甚至在馬路中央拍攝等問題,同步升溫,治安警現正加強檢控行人違規,藉此減少意外。此外,宜加強面向旅客宣傳本澳的法律法規,透過網絡及不同渠道,以過往發生的事故作反面例子,提醒亂過馬路的後果及罰則,並在交通黑點加強執法,提升全民交通意識,保障出行安全。
悅 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