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拾耳機盒據己有法辦
【本報消息】一名本地女子去年十月初在一輛的士上涉嫌拾獲他人遺留的耳機盒並據為己有,本地女事主報案處理。
治安警調查,去年十二月下旬傳召涉案女子到警區調查,有人供認犯案。
被捕本地女子姓許,三十餘歲,銷售員。治安警落案控以“拾遺不報”罪,案件已移送檢察院偵辦。
案中事主去年十月四日在乘搭的士時,遺留一個價值一千元耳機盒於車廂內,報警處理。
治安警經過調查,發現一名女子疑拾獲耳機盒。去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治安警傳召涉案許女到警區調查。
經查問,有人供認因一時貪心,在的士上拾獲耳機盒並據為己有,事主將耳機盒存放在內地家中,承諾之後會交還耳機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