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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2版:澳聞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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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局:海上遊“蝕住做”
非首置印花稅修訂案簽意見書
生態島研選址不建議往東
輕軌工程偷工減料報道不實
施家倫倡“旅遊+”拓海上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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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紙日期:
2024 1月6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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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家倫倡“旅遊+”拓海上遊



施家倫


公開諮詢的海域規劃期限長達廿年

    施家倫倡“旅遊+”拓海上遊

    【本報消息】政府現就《海洋功能區劃》、《海域規劃》及《海域使用法》進行公眾諮詢。澳區全國人大代表、立法會議員施家倫相信,三部法律立法後,將為本澳海洋經濟發展帶來嶄新的機遇和前景。建議以“旅遊+”為主導探索更多海上遊項目,加強與周邊城市合作,包括跨境海島遊、遊艇旅遊合作模式,加大“海洋——海島——海岸”旅遊立體開發,進一步豐富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內涵。

    具優勢推海洋經濟

    施家倫表示,早於二○一五年,中央為支持澳門經濟社會持續穩定發展,授權澳門管理八十五平方公里的海域,以及二○一九年發佈的《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明確支持澳門科學編製實施海域中長期發展規劃,進一步發展海上旅遊、海洋科技、海洋生物等產業,為澳門適度多元發展帶來新的經濟增長點。本澳作為濱海城市,在發展海洋經濟擁有一定的自然優勢和條件,加上政策、文化底蘊的支持下,都有利進一步深化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和經濟適度多元的内涵,推動本澳海洋經濟的高質量發展。

    加強與周邊市合作

    是次諮詢文本中,圍繞澳門城市總體規劃及社會發展需要、海洋環境保育、海洋經濟發展、海上及軍事安全制訂短、中、長期目標框架,包括正在推進的防洪排澇工程、濱海優化工程、與珠海推出海上遊項目,以及未來將以運動賽事、海洋文化為切入點,進一步加强海域資源利用的乘數效應,與周邊城市加大聯動合作,相信將為本澳海洋經濟發展帶來嶄新的機遇和前景。

    應社會所需訂規劃

    他指出,海域規劃期限為二○二一年至二○四○年,時間涵蓋接近廿年,必須要動態觀察社會發展所需制訂規劃細節,注重旅遊、大型基建發展與生態保育的有機結合,發揮政府在海洋經濟發展中的重要引導作用。建議應全面激發澳門海洋經濟發展的動能和活力,充分發揮“一帶一路”當中的海上絲綢之路,以及中西文化匯聚的獨特窗口作用,以“旅遊+”為主導探索更多海上遊項目,加強與周邊城市實現海洋資源共用、集群發展,包括跨境海島遊、遊艇旅遊合作模式,加大“海洋——海島——海岸”旅遊立體開發,進一步豐富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吸引力,成為本澳文旅產業的新名片。

    他提及,海濱沿岸作為打造民生休閒娛樂的元素之一,近年當局亦善用海濱綠化空間,包括建設觀音像海濱休憩區、氹仔海濱休憩區,並正在推進澳門半島南岸海濱綠廊工程,期望當局持續優化本澳海岸線環境和休閒娛樂項目,關注不同年齡層居民的休閒娛樂需求,打造成集旅遊、康體、遊樂、教育的大型濱海休憩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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