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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首置印花稅修訂案簽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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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紙日期:
2024 1月6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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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首置印花稅修訂案簽意見書



立法會一常會簽署修改第二/二○一八號法律《取得非首個居住用途不動產的印花稅》意見書


李靜儀(右)、宋碧琪。

    回應換樓改善居住環境訴求

    非首置印花稅修訂案簽意見書

    【本報消息】立法會一常會昨日簽署修改第二/二○一八號法律《取得非首個居住用途不動產的印花稅》意見書。最新文本建議法律更名為《取得第三個或以上居住用途不動產的印花稅》,以明確立法原意。法案建議購買第二套房免加徵稅,第三套或以上則維持加徵稅。

    會後,一常會主席李靜儀、秘書宋碧琪引述政府表示,綜合考慮目前本澳各類型房地產的資源供應較為充足、房地產供求漸次恢復到較平衡的狀態、本澳樓價亦逐漸回歸理性及投機活動大幅減少,為此推出房地產“減辣”法案。

    徵印花稅需求管理

    至於委員會關注為何不再向購買第二個住宅的人士加徵百分之五的取得印花稅,但購買第三個或以上住宅仍會加徵一成的取得印花稅。政府解釋,法案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回應換樓及改善居住環境的訴求,而徵收取得印花稅屬需求管理措施,在目前社會尚未形成取消取得第三個或以上的居住用途不動產取得印花稅普遍共識的情況下,考慮到審慎處理相關房地產需求管理稅務措施及平衡不同利益持份者合理意見後,法案作出有關立法取態。

    倡今年元旦起生效

    最新文本增加過渡條款,政府建議法案自公佈翌日起生效,並自今年一月一日起產生效力。倘若期間有人置業繳交第二個住宅的取得印花稅,財政局預計在法案生效後三十日退回款項。

    李靜儀指出,委員會知道社會對樓市“減辣”措施有一定需求,故盡快處理法案並制作意見書,已具備條件呈上大會,只待大會細則性表決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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