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死求職者兩主嫌判無期
【香港中通社廿二日電】台北消息:曾轟動台灣社會一時的求職詐騙虐囚案,台北士林地方法院今日作出一審宣判,依拘禁致人死亡等罪判處兩名主嫌無期徒刑,其餘廿七名被告各判一年兩個月到廿九年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高薪職缺誘求職者
全案起於,警方在去年位於新北市的一棟社區大樓內破獲詐騙集團據點。經調查發現,該詐騙集團先在社交網站發佈招聘廣告,謊稱有高薪職缺,被害人進屋後,立即沒收他們的銀行存折及證件,並上手銬、腳綁束帶,囚禁在大樓內毆打凌虐,還在他們的食物中加入藥物,讓被害人昏昏欲睡。
警方擴大追查後,發現該詐騙集團在其他地方還有據點。受害者共六十一人,其中三人在囚禁期間死亡遭到棄屍。
拘禁致死遺棄屍體
法院判決指出,兩名主嫌共犯指揮犯罪組織、私行拘禁致死、強盜、詐騙、遺棄屍體等罪,剝奪他人行動自由、強取財物,更餵食毒品,侵害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等法益情況極端嚴重。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另一名詐騙集團首腦在案發後逃亡,今年四月落網。檢方將另行起訴該名首腦等其餘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