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招牌 政企擔責
月前中區發生招牌墮下事故,導致途人受傷送院搶救。事件引起社區人士關注招牌老化失修的隱患問題。
澳門地狹人稠,不少街區人流密集,早前發生招牌墮下事故的街道更有不少學校及辦公機構,前後設有巴士站,途人絡繹,萬一招牌在繁忙時間墮下,恐造成更多人受創。
雖然廣告、招牌在裝設前需向當局申請,經多部門評定核准後才可安裝,同時需要投保。但隨着時間過去,受常年日曬雨淋、颱風暴雨等惡劣天氣影響,部分招牌或現傾斜、鬆脫、老化等險情。法律規定倘因上述情況發生意外,申請人、大廈業主均需負責。要掌握廣告、招牌續期和失效情況需要依靠恆常有效的巡查制度,否則及時清除危險廣告招牌無從談起。
本澳商業發達,霓紅燈、大型戶外廣吿牌、大型屏板等數量不斷增加,當局有必要採取更多措施監管招牌廣告,檢視現行安裝標準和要求,完善巡查和處理機制,更有效處理不符合裝設標準的廣吿、招牌及外掛設備。同時,考慮在招牌監管制度下引入安全檢查周期,以及商戶在搬遷或結業時需自行清拆的機制,加強業界自律守法意識,遏止危情蔓延,保障途人安全。
悅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