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酒法”周日起生效
議員倡商店分開置放酒精飲品
【本報消息】《預防及控制未成年人飲用酒精飲料制度》周日起生效,立法議員、工聯副會長林倫偉指出,“控酒法”實施初期,或出現不了解及不適應情況,建議在法律生效初期,政府加強宣傳及督查。超市、便利店等未成年人易購買到酒精飲品的場所,宜在當眼位置張貼提醒字句,在條件許可下,更應把酒精濃度在百分之一點二以上的飲品分開放置,避免年輕人選購。
林倫偉表示,目前未成年人主要在各類食肆、超市及網購三方面,接觸到酒精。相信只要食肆店主了解法律,都不會鋌而走險,把超過酒精濃度的飲料售賣給年輕人。但外賣叫餐時,較難巡查及監管,過程中要親友、家長配合,見到未成年人飲用酒精類飲品時,需加以制止,共同保護未成年人。
避免年輕人選購
至於便利店、超市等未成年人易購買到酒精類飲品的地方,或存在隱憂。現時不論是否含酒精的飲品,均放在同一貨架,顧客隨意選購。他建議在當眼位置張貼提醒字句,並分門別類,把未成年人不能購買的酒精飲品分開放置,清晰指引未成年人。針對法例實施,顧主有責任提醒員工,避免觸犯法例。
至於超市員工在結賬時,未必能逐一檢視飲品的酒精含量,也擔心無權查看顧客的身份證明文件。為此,林倫偉認為購買者需自律,要員工憑外貌判斷顧客成年與否有難度,其引述局方指倘懷疑是未成年人士,但不願出示身份證明文件,店員可拒絕售賣酒精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