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哈互免簽證
【香港中通社二日電】中國和中亞國家哈薩克斯坦將互免簽證。
據“領事直通車”微信公號二日消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哈薩克斯坦共和國政府關於互免簽證的協定》將於今年十一月十日生效。
根據協定,中國公民持公務普通護照、普通護照和旅行證,哈薩克斯坦公民持普通護照和回國證明,因私人事務、商務活動(包含談判、簽約、提供諮詢服務及其他商務活動等)、旅遊、醫療、國際運輸及過境事由,在另一方入境、出境或者過境,自入境之日起單次停留不超過三十日,每一百八十日累計停留不超過九十日,免辦簽證。不符合上述事由及時限的,需在入境對方國家前辦妥相應簽證。
中哈兩國政府已於一九九四年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哈薩克斯坦共和國政府關於公民公務旅行的協定》,雙方持外交和公務護照者,可免簽入境對方國家並停留不超過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