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進程落實北都建設
《北部都會區行動綱領》本周一公佈,明確願景、區域規劃、發展里程碑等,更明確表示北部都會區將在未來五到十年內逐漸成形,並在二十年內大致完成發展。
北部都會區由上一屆政府於二○二一年十月提出,當時表明會滾動式報道建設進度,兩年過去,十劃未有一撇。新一屆政府接任,終見“行動綱領”出台,顯示建設提上日程。然而“行動綱領”提出的三項指標:二四年或之前為所有新土地發展項目推出建議土地用途和發展方案;二七年或之前為所有主要發展項目啟動收地程序;三二年或之前完成平整新發展土地和落成新增單位的各四成。雖有“之前”二字,但五至十年成形與否還是未知數。
明年或之前推出建議土地用途及發展方案,但要到三年後才啟動收地,單從以往所謂的熟地、棕地的種種麻煩事來看,收地或非一帆風順,稍有阻滯,將影響整個北都發展。因此當局必須加快進程,尤其在收地前解決所有法律上的問題,以做到萬無一失。
北都面積足有三分之一個香港大,可容納二百五十萬人居住,未來將成為香港經濟發展的新增長極,亦為對接深圳、協同發展和融入大灣區、國家發展創造有利契機。正如上一屆政府曾表示,會大刀闊斧、全速推進北都建設,希望當局能加快建設進度,讓“北都”盡快“現形”。
易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