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綱領公佈明確發展規劃願景
北部都會區十年內漸成形
【新華社香港三十日電】香港特區政府三十日公佈《北部都會區行動綱領》,明確北部都會區願景、區域規劃、發展里程碑等。行動綱領顯示,北部都會區將在未來五到十年內逐漸成形,並在二十年內大致完成發展。
二七年前啟動收地
香港特區政府發展局長甯漢豪在當天的記者會上介紹,行動綱領報告區內各項目最新發展情況,同時提出多項具體項目和新願景,包括交通基建、不同產業和不同社區設施項目,務求將一些理念和策略化為具體項目和具體行動。
行動綱領提出三項指標:在二○二四年或之前為所有新土地發展項目推出建議土地用途和發展方案,在二○二七年或之前為所有主要發展項目啟動收地程序,在二○三二年或之前完成平整新發展土地和落成新增單位的各四成。
四大區域不同定位
行動綱領顯示,根據不同地區特色和優勢,北部都會區可分為四大區域,各有不同策略定位和發展主題。高端專業服務和物流樞紐將連接前海合作區,建設現代服務業中心;創新科技地帶將打造創科發展集群樞紐,與深圳園區協同發展;口岸商貿及產業區坐擁三個口岸優勢,將帶動商貿及產業發展;藍綠康樂旅遊生態圈自然和人文資源豐富,可創造旅遊保育機遇。
二○二一年十月,香港特區政府提出“北部都會區發展策略”,將把香港北部建設成為宜居、宜業、宜遊的都會區。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在二○二三年施政報告中提出,北部都會區規劃會以“產業帶動,基建先行”為主軸,成為香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重大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