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孩子營造清朗網絡空間
國務院總理李強日前簽署國務院令,公佈《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自明年一月一日起施行。這是我國出台的第一部專門性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綜合立法,充分體現黨和國家對未成年人成長成才的高度重視和親切關懷,為未成年人在網絡空間的健康成長提供了堅實的法治保障。
數字經濟時代,互聯網改變了社會運行模式,也改變了未成年人的成長環境。高效的信息傳播、多元的信息服務以及宏闊的觀察視角,使他們可足不出戶了解人文歷史、科技信息等多方面的知識內容。然而,互聯網的開放性也帶來諸多問題,比如未成年人網絡沉迷、個人信息缺乏保護等。網絡環境中色情、暴力、賭博等不良信息也嚴重影響他們的身心健康。有研究表明,近七成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與近六成未成年人被害案件,都與未成年人接觸網絡不良信息有關。
未成年人是祖國的未來,是中華民族的希望,他們的健康成長關乎億萬家庭的幸福安寧,關乎國家前途和民族命運。國家主席習近平曾強調,“依法加強網絡空間治理,加強網絡內容建設”,“為廣大網民特別是青少年營造一個風清氣正的網絡空間”,“對損害少年兒童權益、破壞少年兒童身心健康的言行,要堅決防止和依法打擊”。制訂上述《條例》,正是貫徹落實習主席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共中央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
針對沉迷網絡問題,《條例》要求提高教師對未成年學生沉迷網絡的早期識別和干預能力,加強監護人對未成年人安全合理使用網絡的指導。明確要求網絡服務提供者合理限制未成年人網絡消費數額,防範和抵制流量至上等不良價值取向。要求網絡遊戲服務提供者建立完善預防未成年人沉迷網絡的遊戲規則。
針對網絡欺凌問題,《條例》規定,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應當建立健全網絡欺凌行為的預警預防、識別監測和處置機制,提供便利未成年人設置屏蔽陌生用戶、本人發佈信息可見範圍、禁止轉載或者評論本人發佈信息、禁止向本人發送信息等網絡欺凌信息防護選項等,進一步強化對遭受網絡欺凌的未成年人當事人的保護。
《條例》亦規定,網絡服務提供者發現未成年人私密信息或者未成年人通過網絡發佈的個人信息中涉及私密信息的,應當及時提示並採取必要保護措施。
《條例》還創新性地提出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的社會共治模式,明確從監管機構、企業、高校乃至行業協會、社會組織、家長等各方主體均應當參與其中,一切以“最有利於未成年人”為根本原則。
令在必信,法在必行。《條例》的制訂出台,體現了黨和國家抓未來、抓重點、抓方向、抓長遠的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理念,期待全社會依法共同參與,為廣大孩子營造一個健康、安全的網絡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