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家機構進駐最高獎五十萬
南沙金融十五條 助灣區保險互通
【本報記者廣州廿六日電】南沙區政府公佈,《廣州南沙新區(自貿片區)促進金融業高質量發展扶持辦法》已正式印發,致力加快建設粵港澳大灣區重大金融平台,最高獎勵五千萬元。“金融十五條”每年安排一千萬元資金用於扶持在粵港澳大灣區保險服務中心提供服務的機構,給予單家進駐機構最高五十萬元獎勵,推動保險市場互聯互通。
獎五千萬引企業落戶
南沙區有關負責人表示,南沙前期金融政策已於去年十二月卅一日到期。此次“金融十五條”規定今年一月一日至此辦法印發期間落戶的企業,參照此辦法執行,與“前期金融政策”的無縫銜接。“金融十五條”大幅度提升金融企業落戶支持,從原來政策最高獎勵一千八百萬元大幅提升至最高獎勵五千萬元,吸引金融企業落戶南沙;通過辦公用房補貼,對金融企業購房給予最高一千萬元獎勵;租房用於辦公用途的,每年給予最高三百萬元補貼,最長三年;支持金融企業入駐明珠金融創新集聚區,令企業扎根發展更安心。
為多措並舉鼓勵金融企業發展壯大,“金融十五條”通過經營貢獻獎勵,給予金融企業南沙經營貢獻最高百分之百的獎勵,哺育企業持續成長;通過提升能級獎勵,對企業發展壯大並獲評世界五百強等榮譽的,給予最高二千萬元獎勵;通過增資擴股獎勵,對持牌法人金融機構落戶後完成增資擴股的,給予最高一千萬元獎勵,以正向激勵導向扶持金融企業發展。
跨境企最多獎二百萬
為用好用足跨境貿易投資高水平開放試點,“金融十五條”通過跨境金融業務支持,對開展跨境結算、本外幣跨境資金池、跨境金融資產交易、合格境外有限合夥人(QFLP)境內投資、合格境內有限合夥人(QDLP)境外投資、人民幣海外投貸基金等跨境金融業務的企業,給予最高二百萬元支持,用於扶持推動FT政策進一步落地開花、跨國企業集團結算中心建設、做大做優跨境投融資等。
為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金融十五條”通過綠色金融業務支持,對開展綠色租賃、綠色保理業務,以及企業發行綠色資產證券化產品的,給予最高二百萬元支持,助力綠色產業提質增效。
此外,通過企業上市扶持,對南沙後備上市企業利用境內外資本市場實現上市融資的,最高獎勵一千三百萬元;對上市企業股權激勵給予最高百分之百地方經濟貢獻獎勵;通過併購重組扶持,對企業併購控股上市掛牌企業或“新三板”掛牌企業的,最高獎勵五百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