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成熟或升為法律規定
當局擬推電子平台協調掘路
【本報消息】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重複掘路是典型的跨部門協作議題,政府各部門一直嘗試新機制、新方法,以減少重複開挖,現時各政府部門協調已有一定成效,但還有水、電、電訊、天然氣等多家專營公司需協調,並不容易。又指政府內部正試用電子平台,當方案成熟可行時,不排除上升為法律規定。
加快發牌改善營商
在討論涉及跨部門協作的口頭質詢時,立法會主席高開賢發言認同,近年政府的跨部門協作已有好大進步,但有兩個問題冀當局再研究,首先是政府擬限制非緊急道路工程三年內不得重複開挖,但三年內有舊區商舖擬申請加大電量或舊樓重建舖設水電網,電力公司可能不敢開挖,擔憂影響舊區活化工作。再者,現時發牌時間雖較以往縮短,但與內地快則一兩天的發牌效率仍有段距離,冀當局提升發牌效率,以改善營商環境。
平衡各方非不掘路
張永春承諾一定會跟進及深入研究上述兩個問題。本澳近年有多項公共工程,同時要推動舊區活化,但單以舊樓重建重舖水電管網為例,道路工程已須耗時多天,涉及主幹道工程影響更大。重申政府從來無說不再掘路,只是各方面需平衡。
以往水電等專營公司各自向部門申請開挖,以致重複掘路,政府擬推出的三年內不得重複開挖,是希望專營公司預先申請掘路工程,以便其他有意開挖的公司同步進行,減少重複開挖。舊樓重建由規劃至施工耗時數年,只要讓相關公司能知道哪些路段要開挖,“早啲埋低個口”,相信可減少重複開挖,同時不影響舊區發展。
平台同時審批省時
至於餐飲牌照發牌的檢討工作,張永春表示,早前曾推出一站式發牌制度,雖然可向市政署統一申請,但按照法律背後仍需行多道程序,如法律要求消防部門驗收消防設施、工務部門審批圖則等,因此發牌仍需要一定時間。政府希望透過檢討流程、引入電子平台,期望推進有條件的部門同時審批,盡量縮短發牌時間。又指有時是因代辦牌照的機構工作有不足,並非政府審批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