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擊”平民
台防務部門日前在宜蘭縣大福沙灘進行對海迫擊炮試射時,疑似一枚練習彈砸到賞鯨船,造成船長室玻璃碎裂,船頭金屬扶手凹陷,幸好無人受傷。台軍方正在調查是否有相關疏失。
報道指,二十日下午四時許,載有卅四人的賞鯨船“超級星三”號突然駛入射擊區域,但沒有被人發覺。突然,一枚炮彈擊中“超級星三”號的船艏,造成船上人員驚嚇,船艏欄杆也當場受損。到了當晚十時許,島內防務部門發佈消息說,下午台軍實彈射擊使用的是一百二十毫米迫擊炮假彈——也就是說,這炮彈裏沒有裝炸藥。這大概就是賞鯨船上那些民眾最終沒有成為炮灰的最主要原因吧。其實,這不是台軍近年第一次擊中平民。記得在二○一六年七月一日,台海軍一三一艦隊金江艦向台海方向發射“雄風三”導彈的事。那次,來自高雄的漁船“翔升利”號就沒那麼好命了。當時金江艦發射的是裝了藥的實彈。一發命中,一死三傷!另外,於二○一九年十一月九日,台軍一名下士與一名上等兵在花蓮的酒吧飲酒,期間與民眾發生毆鬥,現場目擊民眾見狀立刻報警,但在當地警方到場處理時,兩兵對於被盤查十分不滿,其中一人揮拳毆打警員,另一人則直接咬傷了警員的手指,態度囂張。
然而,台軍屢屢出現這種殺傷平民,可靠性不足,歸根結底是人的可靠性不足,這支部隊不知道為誰而戰,說不清為誰而戰,道不明存在的意義,那麼,沒事擊中平民,遇事沒有章法,也就不足為奇了!
馬 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