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青南沙申領創業就業補貼
【本報記者廣州十七日電】南沙區政府公佈,為推動《關於印發廣州南沙新區(自貿片區)鼓勵支持港澳青年創業就業實施辦法的通知》(穗南開管辦規〔2022〕10號)、《廣州南沙新區(自貿片區)鼓勵支持港澳青年創業就業實施細則》(穗南開港澳規字〔2023〕1號)落地落細,下半年廣州南沙新區(自貿片區)鼓勵支持港澳青年創業就業補貼申領工作已正式啟動。港澳青年可在南沙同時申領就業獎勵和薪金補貼。
此次補貼申報將採用線上申報的形式,申報時間為今年十月十五日至十一月三十日。
在就業獎勵方面,在南沙區就業或執業的港澳青年應為大專(專上教育,含副學士)以上全日制高校畢業生,並滿足以下其中一項條件:就業港澳青年應與南沙區用人單位建立一年以上期限的合法勞動關係,並在該用人單位實際連續工作六個月以上,且申請獎勵時社會保險關係仍在南沙區;或執業港澳青年應持有執業資格證書,並在南沙區用人單位實際從事與其執業資格證書相一致或相近的專業技術及管理工作六個月以上。此外,用人單位應在南沙區實際從事經營活動。
獎補標準為按照大專(專上教育,含副學士)1.5萬元、本科3萬元、碩士6萬元、博士12萬元給予每人一次性就業獎勵。
除上述就業獎勵,符合上述條件的港澳青年每月還可申領一筆薪金補貼,獎補標準為:按港澳青年每月應納稅工資薪金的20%給予薪金補貼,每月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5,000元。以項目制在南沙區工作的執業港澳青年,按其在南沙區從事相關專業服務最近六個月的月均應納稅合法所得的20%給予補貼,每月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5,000元。此外,錄用港澳青年的用人單位最高可獲20萬元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