滲漏水仲裁巡展宣新法
【本報消息】法務局訊:第九 / 二○二三號法律《樓宇滲漏水爭議的必要仲裁制度》已於九月一日起正式生效,為進一步讓居民了解有關制度的重點內容,法務局由即日起至明年三月廿四日在祐漢街市公園、台山平民新村休憩區、塔石廣場、氹仔花城公園及中央公園等十二個地點舉辦《樓宇滲漏水爭議的必要仲裁制度》社區巡展,每一地點展出時間為期兩星期,歡迎居民到場參觀。
巡展的內容包括法律的適用範圍、解決滲漏水爭議的途徑、滲漏水檢測報告的作用和簽發實體、申請必要仲裁的程序及費用等。此外,法務局亦印製了相關宣傳海報及小冊子,並將透過社團和普法義工到本澳各區的大廈張貼和派發。
如欲了解《樓宇滲漏水爭議的必要仲裁制度》的更多資訊,歡迎掃瞄QR Code瀏覽專題網頁,或致電法務局法律查詢熱線八九八七 · 二二三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