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層座向八種收費 首簽三年八折優惠
長者公寓折後月租四千三起
【本報消息】政府公報昨日刊登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政府長者公寓住宿單位的使用申請評分準則》及長者公寓的住宿單位使用費表,將按單位所屬區域和樓層訂定每月使用費,由五千四百一十元至六千六百八十元不等,每個單位另須繳付等於兩個月使用費的保證金。首階段提供七百五十九個單位供選擇,首次簽訂使用協議可獲八折優惠,但C區單位、續期及重新分配的單位不適用(詳見附表)。
首先推七百六單位
社工局昨日下午四時在社工局總部側大樓會議室舉行新聞發佈會,社工局長韓衛、社會互助廳長蔡兆源、長者服務處長甘潔玲講解申請長者公寓的評分準則及使用費。
韓衛表示,長者公寓將於下月六日起接受申請,採取線上線下方式遞交。將分批在指定期限推出一定數量的住宿單位,首階段提供七百五十九個。申請人可於指定日期或之前提交申請或倘有的更新資料。次階段為恆常申請,可隨時提交申請表,輪候者亦可隨時更新資料。
料最快明年底上樓
評分準則分為基本分及加分項,滿足申請要件可獲基本分,加分項包括申請人居於唐樓、共居情況、取得澳門居民身份年期、居澳時間等。預計明年第二季完成首階段申請審批,第三季完成公寓的內部裝修和各項設置,第四季安排合資格長者使用。
使用費方面,韓衛稱,長者公寓處於房屋政策五個階梯中第四個,在“夾屋”與私樓之間,定位是針對具一定經濟能力並居於唐樓,以及認為有需要使用長者公寓設施的長者。故在訂定使用費時必須很小心,因為使用的長者均為業主,他們可能要出租自己的單位。若一次過推出全數一千八百個單位是相對大的數量,會對租賃市場有一定影響。若使用費過低亦可能影響申請長者出租單位的價格,故要符合市場準則,與市場價格不能有太大差距。
使用費與市價相若
韓衛說,長者公寓必定以市場形式推行,必須確保其能營運無虧損,以推動其他企業願意投資做這件事。強調長者能夠負擔及平衡不同的意見和需求。現時使用費的中位數為六千〇五十元,以建築面積計算平均每方呎約為十點五六元,對比工廈、唐樓每月每方呎建築面積租金中位數差不多。同時,使用費還包含了管理費,長者只須給付整體使用費,不用交管理費。首階段推出的七百五十九個單位,首次簽訂協議生效期即三年內,使用費按原價八折,變相最低使用費為四千三百二十八元,三年後不再享有優惠。
首推座向最好單位
韓衛表示,長者公寓因應住宿單位所在的樓層和座向不同訂有八個不同收費,不同樓層、座向價格不同。形容東南方的單位最好,有“無敵海景”可望到新城A區,東北方面對暫住房,西北方朝向保利達,西南方樓層較高,可望螺絲山。強調首階段推出的單位都是“最靚、座向最好”。
交通方便配套完善
配套設施方面,長者公寓鄰近關閘口岸、港珠澳大橋及港澳碼頭,交通便利,周邊有衛生中心、公園和超市,方便長者的日常生活。地面層保留了四個合共約六千五百一十方呎、可分為四個商舖,其中三個“對街”,期望透過出租舖位引入更多如推動銀髮產業等適合長者的商業模式。若商舖服務對象以長者為主,照顧到長者需要,可給予更多優惠。
二樓和三樓分別設有會所和戶外平台花園(設有戶外運動器材)、運動室(設有乒乓球及桌球室)、多功能室等。考慮到長者的生活習慣,一樓逾三萬二千方呎的大型商舖可用作酒樓食肆,為此已預設隔油井和電錶等,商舖有獨立電梯及升降機直達地面。用戶獨立電梯大堂亦可通往一樓,屆時長者將可在公寓內輕鬆地享受美食和便利的生活。另外,公寓還設有三層地庫的公共停車場,提共四百七十九個私家車及電單車位。
長者公寓的相關資料可瀏覽社工局網頁(www.ias.gov.mo),社工局本月下旬亦會將詳細的申請方法和細則上載網頁供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