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民聯議政班談澳政治體制
由澳門經濟民生聯盟主辦、澳門基金會贊助的“澳門經濟民生聯盟議政培訓班”日前在聯盟會址授課,由澳門經濟法律學會理事長何金明講解《澳門的政治體制與公共行政》,聯盟主席劉家裕、副理事長李蔭良、副秘書長伍雅芬等出席。
何金明介紹澳門特別行政區實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並講述中央全面管治權和特區高度自治權之間的關係。全面管治權是授權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的前提和基礎,高度自治權是中央行使全面管治權的體現,它們之間是源與流、本與末的關係。
隨後,何金明說明澳門特區的行政主體,介紹政府部門及公共事業實體的分別,並圍繞行政程序、行政行為及行政救濟對公共行政展開詳細分析。
在問答環節,學員亦就法律至上原則、作出行政行為的方式、利害關係人向作出行政決定的實體提出聲明異議等問題與何金明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