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住屋需求居民上樓有期
議員:修法落實經屋恆常申請
【本報消息】二〇二三年經濟房屋申請已於九月二十九日開始,為期三個月,是次可供申請購買的經屋單位共五千四百一十五個。據房屋局資料顯示,截至昨晚八時,共收到七十六份申請表。民眾建澳聯盟理事長、立法議員李良汪表示,二〇二一、二〇二三年期的經屋永遠姓“經”、去投資化,加上根據現行「經屋法」的訂價機制,價格將較以往大大提升,故申請人數較以往大幅減少。
李良汪稱,環顧二〇二一年,自新「經屋法」實施後,申請且獲接納的家團數量,已由二〇一九年的三萬五千七百六十七戶,大幅降至九千七百九十六戶;按照推算,在上述種種因素影響下,預估是次申請人數將與二〇二一年期相若甚至更少。他認為,在此情況下,加上未來多個經屋項目將分階段落成,本澳現已具備條件落實經屋恆常性申請。促請特區政府盡快開展修改「經屋法」的前期準備工作,為落實經屋恆常性申請創造更多有利條件,令有相關住屋需求的居民上樓有期。再者,實施恆常申請,除了有助合資格申請者做好住屋、經濟,以至生涯規劃,過程中持續收集的數據,更能讓政府精準掌握社會需求,讓當局制定的經屋興建計劃,在戶型及數量方面更符合居民所需,讓政策貼合社情民意、讓公共資源用得其所。
明確夾屋興建計劃
另一方面,李良汪表示,二一及二三年期的經屋須按照現行「經屋法」訂定售價,即以批地溢價金、建築成本及行政成本訂價,預料售價將較以往經屋大大提升。建議特區政府在符合法律訂價因素的前提下,盡可能下調新一批經屋的價格,減輕經屋“上樓”人士的經濟負擔。
李良汪補充,包括經屋與社屋在內的公共房屋,均是社會資源,認同必須用於最有需要的群體。但值得關注的是,有部分原本符合申請資格的居民,在政府早前公佈調整金額後已被排除在外,相關群體過去在輪候階段,已將置業希望寄托予經屋,倘現階段不具條件在私人樓宇市場置業,又未知何時方可透過“夾屋”“上樓”,將對其住屋規劃造成直接影響,建議當局應盡快明確“夾屋”興建計劃,讓受影響居民能盡早按照自身實際情況調整住屋以至人生規劃,減少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