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舉制緣何未能避免隋朝“短命”
科舉制被譽為中國的“第五大發明”,其改變了人才選擇方式,由過往的舉薦制改為選拔制,從而擴大了人才選擇的範圍,無論被選拔者的出身,且選拔方式公平合理。由科舉制選拔的人才增強了中央集權的統治彈性,暢通了社會的垂直性流動,“朝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即是其真實寫照,從而延續了王朝集權治理,是影響中國歷史發展的重要制度創新之一。而科舉制正是由隋朝創立的,可是,作為創立者的隋朝統治者卻並未從該制度獲取更多收益,從而避免短命早夭,反而成為其亡命的催命符。
隋朝建立後,出於鞏固中央集權的目的,隋文帝楊堅採取了一系列制度革新,包括確立中央的三省六部制及地方的州縣兩級制,其中,最為引人注目的是,下令廢除魏晉以來的九品中正制選官制度,設立科舉制度,將選官範圍從門閥士族擴展至寒門庶族,選官不問門第,以抑制士族,改變門閥士族壟斷官職的局面。科舉制度初期,設諸州歲貢,規定各州郡每年貢選三人,參加秀才科與明經科的考試。隋煬帝楊廣接位後,開始設進士科。當時,明經科試經術、秀才科試方略、進士科試時務策,初步形成一套分科選才制度。
儘管科舉制較之前的選官舉薦制科學公平,卻並未能挽救隋朝短促的命運。究其因,一方面,隋朝實行的科舉制並不完善,沒有實行像唐朝時期徹底的自薦考試制度,而是在前期仍然需要舉薦。隋時,科舉每年一次,工商不得入仕,應舉者必須由地方州縣或朝廷高官舉薦。具體舉薦的途徑,或是在京五品以上官員或是地方州、郡長官(一般在五品上下)舉送。
也就是說,隋朝的科舉是察舉+考試,而且應試者是否留用做官也不完全取決於考試成績。因此,真正的由考生自主報名考試(允許士子“懷牒自試”)的科舉制形成於唐高宗武則天時期。另一方面,隋朝時的科舉規模十分有限。作為草創階段的科舉制,其非但難言完善,更重要的是,利用科舉制選拔的人才數量十分有限。據統計,隋朝僅進行過四、五次科舉考試,總共選拔出十三名進士(也稱秀才)。隋文帝時,不但科舉制選拔的人才規模小,而且科舉的人才並未得到重用。其中,科舉人才劉焯、侯白、王貞、杜正玄等飽學之士,無一得到重用,或被授予閒職,或是不入流的官位,且未得善果。隋煬帝時,通過科舉制,選拔的人才都很年輕,經驗未豐,還未來得及重用,反而其中不少人後來成為唐朝的重量級人才,包括三位宰相,如少年登科的房玄齡,成為輔佐唐太宗的宰相。
更為重要的是,科舉制觸動了士族的利益。之前,實行九品中正制,為官者多是世家子弟。而推行科舉制無疑斷了世家世代為官的傳統,嚴重損害了門閥士族利益,理所當然地引起了門閥士族的反對。實際上,隋朝時,是中國歷史上門閥勢力的鼎盛時期。巔峰期勢力最大的四大家族包括長安李家(李淵、李世民家)、洛陽寇仲、長沙宋家,以及江都宇文家。還有其他一些家族門閥,勢力都不可小覷。尤其是李淵的關隴門閥世家,連隋文帝也頗為忌憚。其在位時,雖開創性地設立了科舉制,卻也因畏懼當時勢雄豪強的門閥勢力,而不敢大膽推廣。而懷有雄才大略的隋煬帝,其在位時,不但開鑿京杭大運河,三征高句麗,而且力推科舉制,啟用庶族,導致門閥士族與隋煬帝決裂,就連原本支持隋煬帝的宇文家族也背叛並謀朝篡位。
所以,當隋煬帝因開鑿大運河與征戰高句麗而徵徭役、重賦稅引起農民起義時,李淵等門閥士族迅即加入滅隋戰爭,開始了徹底反叛隋朝的進程。
可見,隋朝早夭固然是隋煬帝濫用民力、動搖國本而致農民起義的結果,卻也與其推行科舉制,觸動門閥士族利益,引起地方豪強士族的反叛行為密不可分。也就是說,後來作為延緩社會矛盾、鞏固中央集權統治的科舉制,在其初創時期,卻成為加速隋朝滅亡的催命符。當然,一個王朝的興衰是內外部綜合因素作用的結果,而科舉制僅是其中的重要影響因素之一。
澳門理工大學
人文及社會科學學院教授
婁勝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