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局:已收四仲裁涉賠償
和解最高免七成五費用
【本報消息】法務局長梁穎姸表示,滲漏水仲裁中心至上周三(廿七日)共收到四宗仲裁個案,均涉及賠償,而法務局法律查詢熱線由法律生效至今共收到二十宗查詢,主要涉及檢測、仲裁程序及索償方面。查詢數量同比相若。
費用與訴訟費一樣
至於居民尋求仲裁中心的協助,大約需要多少費用?梁穎妍表示,樓宇滲漏水爭議必要仲裁的仲裁員服務費及行政負擔費用,已透過第一三八/二○二三號行政長官批示公佈。如屬取代同意入屋檢查,每一單位金額為七千九百五十元,其中仲裁員的服務費為三千七百五十元,行政費用為四千二百元。而且,根據批示規定,仲裁負擔與法院訴訟費一樣,由敗訴一方當事人繳付。
梁穎妍重申,法律的立法精神是鼓勵爭議雙方協商溝通,因此,即使進入仲裁程序,批示亦規定,出現和解的情況可以獲得費用的減免,雙方越早達成和解,減免費用越多,最高減免比例可達七成五。強調整部法律機制的設置,都是為推動更好更快解決滲漏水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