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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9版:澳聞 上一版3  4下一版  
      本版標題導航
滲漏仲裁制度解“三難”
仲裁中心:查詢漸多仲裁需求大
法務局:已收四仲裁涉賠償
JPEX兩骨幹遣返香港
郵電局:《電信法》內部討論
女子涉醉駕被捕
女外僱拾銀包據己有法辦
新聞特搜
男子墮公檢電騙失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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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紙日期:
2023 10月1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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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局:已收四仲裁涉賠償



工務局官網可查閱協助滲漏水檢測服務的工程師及公司

    法務局:已收四仲裁涉賠償

    和解最高免七成五費用

    【本報消息】法務局長梁穎姸表示,滲漏水仲裁中心至上周三(廿七日)共收到四宗仲裁個案,均涉及賠償,而法務局法律查詢熱線由法律生效至今共收到二十宗查詢,主要涉及檢測、仲裁程序及索償方面。查詢數量同比相若。

    費用與訴訟費一樣

    至於居民尋求仲裁中心的協助,大約需要多少費用?梁穎妍表示,樓宇滲漏水爭議必要仲裁的仲裁員服務費及行政負擔費用,已透過第一三八/二○二三號行政長官批示公佈。如屬取代同意入屋檢查,每一單位金額為七千九百五十元,其中仲裁員的服務費為三千七百五十元,行政費用為四千二百元。而且,根據批示規定,仲裁負擔與法院訴訟費一樣,由敗訴一方當事人繳付。

    梁穎妍重申,法律的立法精神是鼓勵爭議雙方協商溝通,因此,即使進入仲裁程序,批示亦規定,出現和解的情況可以獲得費用的減免,雙方越早達成和解,減免費用越多,最高減免比例可達七成五。強調整部法律機制的設置,都是為推動更好更快解決滲漏水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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