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top top
第A09版:澳聞 上一版3  4下一版  
      本版標題導航
觀音像休憩區倡增遮陽設施
(新聞小語)強化檢測加快處理滲漏水
郵局下周一推自助寄件服務
馬耀鋒倡設澳車北上“綠道”
今天晴酷熱
     [ 設為首頁 ] | | [ 返回主頁 ] |
今日日期:     版面導航
當前報紙日期:
2023 10月1日 星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縮小 默认        

(新聞小語)強化檢測加快處理滲漏水

夏 耘

    強化檢測加快處理滲漏水

    樓宇滲漏水仲裁制度生效滿月,仲裁中心共處理四宗個案,經仲裁均涉及賠償;中心九月新增個案逾百五宗,之前政府跨部門滲漏水協調中心有近三千宗個案未處理。從相關數字反映,樓宇滲漏水個案眾多,雖新增仲裁制度,但受漏滲之苦的居民往往需長時間處理。

    本澳高樓齡大廈多,滲漏、老化等問題長期困擾住戶,政府為解決有關問題,早年強化行政組織、歸一協調,到最近訂立《樓宇滲漏水爭議的必要仲裁制度》,立法賦予仲裁機構可介入,專責跟進滲漏水所引起的糾紛,希望快捷處理、調解,尤其解決入屋難、檢測難、追討難等問題。配合樓宇滲漏水聯合處理中心持續運作,且檢測結果受上述法律認可,公眾如有需要仍可排期處理。

    強制仲裁可以簡化流程及令當事人縮短時間和成本,為處理私人大廈的棘手問題邁出有力一步,並警惕“闊佬懶理”者。但從不少相關個案看到,即使苦主願意自資維修,維修後仍未能解決滲漏問題,反映在找出滲漏源頭上十分困難,尤其涉及不止一個單位。有時候,即使有滲漏表像的單位願意配合,但個案複雜,例如一個單位或一條渠引起多處滲漏,令超過一層或一戶受影響;又或者“三無大廈”頂層住戶受天台滲漏影響,低層住戶卻不願意“夾錢”維修。

    為了滲漏問題獲得及時處理,須進一步宣傳推廣新法。當局更應釋出更多細節,尤其是必要仲裁的通知期,以及每宗滲漏水仲裁案件平均處理的時長,構建透明化流程。要減少責任方拖泥帶水,規避法律責任,及時有效的檢測報告仍十分關鍵,有助釐清責任歸屬,分攤維修費用。故此當局在檢測技術方面有必要持續強化,增加專業檢測技術和人員,協助盡快查找滲漏源頭。公眾也應將心比己,切勿輕忽樓宇滲漏水的嚴重性,不但會造成牆體發霉,孳生蚊蟲,更會令滲漏範圍擴大和惡化,長遠更可能縮短房屋使用年限,損人不利己。

    夏  耘

3上一篇  下一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