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分編配非先到先得 明年第四季安排入住
長者公寓十一月申請
【本報消息】行政會完成討論《政府長者公寓的使用及管理規章》行政法規草案,長者公寓擬於十一月六日起接受申請。社工局長韓衛表示,東北大馬路的長者公寓正在建設中,預計明年初完成大樓結構工程,隨後開始精裝修,相信明年第三季可完成所有裝修工程,第四季起安排入住。
無樓分配列輪候名單
行政會昨日上午十一時舉行新聞發佈會。行政會發言人張永春介紹法規主要內容表示,社工局負責管理政府長者公寓的住宿單位,長者公寓每一單位使用人數上限為兩人。申請人須年滿六十五歲且具居家生活自理能力的澳門特區永久性居民。年滿六十歲但未滿六十五歲的澳門居民,且為申請人的配偶、親屬或朋友,可申請共用同一單位。
社工局負責對申請評分,評分準則包括申請人的現居所狀況、目前的共居情況、取得澳門特區居民身份的年期及居於澳門的時間。所有申請按評分由高至低排序,如評分相同,則以電腦系統隨機抽籤的方式確定排序。倘單位不足或已全數被使用,未能獲分配單位的申請人將被列入輪候名單。
社文司長訂評分準則
單位的使用費參考市場價值,並以此作為計算基礎,具體金額會因應樓層及座向而有差異。評分準則、單位使用費及保證金的金額將透過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訂定及調整。法規自今年十一月六日起生效。
合同三年可自動續期
韓衛補充指,長者公寓計劃十一月六日起接受申請,期望透過線上處理大部分申請個案。當局會以“一戶通”確認申請人的居澳年份、物業等背景資料。申請人的居家自理能力,可經網上申報系統增加的評估工具作評估及聲明,料可確認九成以上的申請個案,爭取明年第二季前完成所有評估工作。若申請人數超出推出單位數量,將按得分順序,讓符合資格的申請者有序選擇單位。長者公寓的租賃合同為三年,無異議下可自動續期。強調入住並非先到先得,而是以評分高低為準。租金價格短期內公佈。
在建單位逾一千八百
據悉,長者公寓共提供一千八百一十五個住宅單位,旨為長者提供便利環境,提高生活素質,尤其是居於沒有升降設備樓宇的長者,協助他們融入社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