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行街與夜市
到外地城市旅行,免不了會去步行街與夜市逛逛。上海的新天地、成都的寬窄巷、南京的夫子廟、天津的意式風情街、哈爾濱的中央大街、台北的西門町、曼谷的翁昂運河步行街、新加坡的牛車水……無不令人流連忘返,印象深刻。
各大城市的步行街上,街邊攤販林立,各式文創商品琳琅滿目,當地小吃色香味全,色彩繽紛的街招,叫賣聲夾雜着討價還價聲,甚至還有街頭的音樂表演或形體表演。徜徉其間,悅目的各色商品令人眼花繚亂、目不暇接,飄香的各式小吃引爆味蕾、口水直嚥。雖人聲嘈雜,卻不覺疲累。而到了夜晚,步行街變身夜市,更是燈光閃爍,幻彩迷離,遊人如鯽,熱鬧繁華一如白晝,散發出城市的活力與魅力。
一直以來,澳門討論設立步行街與夜市的話題不絕於耳。應該說,步行街澳門有,氹仔的官也街是也,惟其太短,百十米而已,遊人逛得不過癮。而夜市也有,康公夜市,不過,外地遊客甚少現身。於是,當局忽發奇想,春節期間將中區的新馬路臨時闢為步行街,讓居民與遊客體驗。又曾想在西灣湖設夜市,後遭到社會質疑而作罷。不過,梳理澳門設步行街與夜市的討論,二者分設的想法似居主流,少見合設的意見。實際上,查訪外地城市的實踐,往往步行街與夜市是合二為一的,即白天是步行街,夜晚就成了夜市。因為步行街與夜市的元素幾乎是相同的,即地理位置的可達性、服務的可及性、服務對象的廣泛性、商品或服務的集中化與本地化……
作為旅遊城市,澳門是需要步行街與夜市的。而步行街與夜市無需分設,可以合二為一。福隆新街作為城中的一條歷史街道,若能加以改造與延伸,使其集聚步行街與夜市的要素,而非僅是步行街,應是可行的方案。如此,澳門便同時擁有了步行街與夜市,一舉兩得。
婁勝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