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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監辦講解公資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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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紙日期:
2023 9月15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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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監辦講解公資企法



公監辦舉辦《公共資本企業法律制度 》講解會


本澳各公共資本企業代表九十餘人與會

    公監辦講解公資企法

    出席代表關注人員選任績效評核

    【本報消息】《公共資本企業法律制度》將於本年十一月一日起正式生效。為加強公共資本企業對《公共資本企業法律制度》的認識和了解,公共資產監督規劃辦公室昨日上午十時,在澳門世界貿易中心五樓蓮花廳舉辦《公共資本企業法律制度》的講解會,由公監辦主任陳海帆主持,本澳各公共資本企業代表九十餘人參加。

    在講解會上,公監辦代表向與會者講解《公共資本企業法律制度》的重點內容,包括適用範圍、公共資本企業及公共出資人應依循的原則、公共出資人職責的履行、公共資本企業的設立、出資和轉讓、公共資本企業的經營和運作、機關成員的任免和營運績效評核等,並介紹主管部門的監督職權和過渡及最後規定。《公共資本企業法律制度》適用於在澳門特區設立的公共資本企業,並經必要配合後,亦適用於在澳門特區以外設立的公共資本企業,相信可促進企業更合理地運用公帑,以及在推動經濟適度多元發展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出席代表於會上踴躍發言和提問,尤其關注管理機關成員的選任程序和企業運營績效評核等內容。

    《公共資本企業法律制度》規定,公共資本企業須自法律生效起六個月內檢視章程及作出倘有的修改,以符合法律規定,而公監辦作為《公共資本企業法律制度》所指的主管部門,將持續督促公共資本企業建立及完善內部治理及監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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