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極右政府動搖國家憲法根基
七月二十四日,以色列議會通過了基本法第四修訂案,全面改革以色列的司法體系。投票前最後一分鐘,試圖找出大家都接受的折衷方案但失敗了,反對派無法制止內塔尼亞胡領導的極右政府強行通過表決,只有集體抵制是次投票。議員們高呼“可恥”之後,集體離場抗議。結果第三輪亦即最後一輪對法案的表決,以六十四對○票通過。
這次立法,是以色列更廣泛地全面改革司法體系舉措的其中一環,目的是阻止最高法院參與及否決政府的人事任命,和官員的政策決定。
支持法案的人說,現時的所謂“合理性標準”,予“不經選舉而任職的法官過大的權力,凌駕民選官員作的決策之上”。但批評者說,新法例拆除了法院監察權力的重要工具,為貪腐與不恰當的職務任命開路。
貪腐官司纏身的總理內塔尼亞胡極力推行該法案在議會表決,很難不令人懷疑他為自己謀福利。他是在入醫院做手術,植入心臟起搏器之後數小時便出院,親自主持投票大局的。法案於他而言,顯然生死攸關。內塔尼亞胡此前在推銷該法案的講話中表示:新法律將使民選領導層能夠為多數公民的利益執政,“實現選民意願,就是民主之本質而非民主之目的”。然而,根據民意調查,只有四分一以色列人支持今回司法改革。
民間對極右政府動搖國家基本法律的反應激烈,大規模抗議活動由法案討論階段持續至今。從最初成千上萬以色列人由特拉維夫遊行到西耶路撒冷,聲討政府的“司法改革”,到今天仍有人鍥而不捨繼續示威。警方用水炮驅散人群,多人受傷。群眾抗議活動擴散到全國多個城鎮。
(以政府廢司法武功 · 國人慌尋第二家園 · 一)
沈 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