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的分享
我們接受分享而感到喜悅,有一個先決條件:平等且不涉及利益與比較。
從電台聽到一首歌而感到愉快,因為那是不認識的人選擇分享出來的,但如果你認識那位DJ,情況就不一樣,就會思考其選歌標準,從而產生複雜的情感。
人是群體動物,似乎天性喜歡分享,然而這種分享是要求回報的,原始人打獵回來分享食物,因是原始部落分工明確,沒打獵的人也沒閒着。自從農業社會,就無分享這支歌仔唱,私產的觀念出現,擁有生存資源的人會將利益最大化,窮人只有累死累活。
情感的分享看似沒有實物的分享那麼講求利益,但實際上也存在很多利益計較。在互聯網時代之前,我們的情感分享僅局限於家人和真正要好的三五知己,大家處在同溫層,血緣和情感的紐帶甚為強韌,這樣的分享,動機和交換條件都頗為單純。
社交平台誕生以來,分享就有點變味,尤其“朋友圈”,任何人掃個碼都可成為朋友,以致圈中三教九流,不再局限真正熟人,做朋友也得講“權限”,而我們又庸人自擾地思考哪些內容該發,哪些不該發。
哪怕你的“好友”都是原本認識的人,也不見得就可心安理得地分享。我們的分享,說白了也有部分炫耀的心態,這些分享對其他人來說並沒產生甚麼情感價值,反而是我們希望有人點讚,獲得情感的滿足。別人的點讚,並不一定真心為你感到高興,只是希望你也給其點讚而已。
有一句毒雞湯是這樣說的:“這個世上除了父母之外,沒有人真的希望你好。”分享容易引起友人間的攀比,因為熟,才會容易產生比較的心態,你不會同某個相隔十萬八千里的同齡人相比誰活得好,但你會跟條件相若的朋友或同事比。攀比不了,就會有酸葡萄效應。
話說回來,上面說的這些在很多情況下卻不一定管用,皆因根本就不會有人關心你分享的生活,更遑論嫉妒呢。
(二之二)
太 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