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top top
第A09版:澳聞 上一版3  4下一版  
      本版標題導航
鏡湖:力創“一站式”診療服務
(新聞小語)積極創條件 推廣電動車
今驟雨雷暴
藥監局向藥業界宣“危品法”
建築業安全管理人員設置
藥監局消委會分享監察經驗
     [ 設為首頁 ] | | [ 返回主頁 ] |
今日日期:     版面導航
當前報紙日期:
2023 8月20日 星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縮小 默认        

(新聞小語)積極創條件 推廣電動車

夏 耘

    積極創條件   推廣電動車

    陸上交通運輸是本澳多種大氣污染物和溫室氣體排放的主要來源,政府推出各項減排政策措施,如收緊車輛尾氣排放限值、推廣電動車等,電動車數量呈上升趨勢,整體排放水平有所下降。

    據環保局數據,截至今年七月三十一日,全澳共有電動車六千八百七十八輛。根據《澳門環境狀況報告二○二二》顯示,一四年新登記輕型汽車中電動車比例為百分之○點二,到去年已上升至百分之三十點四。

    從數字上看,電動車在澳越趨普及;但從電動車政策與置換速度來看,又是否符合正比?為加快推廣電動車,政府推出一系列措施,如豁免徵收電動車的機動車輛稅,以及電動輕型電單車、重型電單車和輕型客車無須繳納車輛使用牌照稅等;推出《淘汰老舊摩托車並置換新電動摩托車資助計劃》;推動酒店娛樂企業積極引入電動重型客車作為營運車輛等。以《淘汰老舊摩托車並置換新電動摩托車資助計劃》為例,最高八千八百元的資助,由去年三月推出至今年七月,共計約二千宗申請,與全澳逾十二萬部電單車比較,仍有很大的增長空間。

    電動電單車的使用狀況不似預期,分析相信,主要是駕駛者對電池的疑慮,使用“充電式”需要考慮充電設施是否足夠、帶回家中充電的方便與安全程度。經政府大力推動,公共停車場近年加裝了不少充電設施。但本澳電單車駕駛者慣性就近停泊,公共停車場電單車停泊率較低,直接影響成效。“換電式”如入油般即換即走,更省時方便。但本澳缺乏換電櫃,目前超過八成使用者選擇“充電”,不足兩成使用者選擇“換電”。

    如果當局希望進一步提高電動電單車使用率,爭取“充電”與“換電”並行,需要提出更積極的鼓勵措施。例如公共停車場充電樁使用率低,能否考慮電動電單車入內充電可適當減泊車費?若充電後仍停泊,則正常收費。又如,能否與加油站或停車場合作設置換電櫃,創造更便利條件促使車主置換電動車?

    夏  耘

3上一篇  下一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