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部門建辦公樓更好便民
隨着近年公共部門及機構陸續遷到特區政府物業內辦公,政府的租金開支總體呈下降趨勢,較過去天價租金開支大為縮減,社會樂見。
政府部門多租賃私樓辦公,有歷史原因。回歸前後,地產低潮,市場上有大量空置樓宇商廈,租金相對划算。政府當時能自主的土地不多,即使有地也多用於發展經濟或解決住屋問題,自建政府部門辦公樓不在優先選項。隨着經濟騰飛,樓價租金水漲船高,加上租賃私人物業作辦公室、倉庫及停車位屬長期剛需,政府議價力偏弱,租金居高不下,公帑投放每年數以億計,形成巨大的財政負擔。社會對於政府自建寫字樓、集約辦公的呼聲日益高漲。
特區政府近年依法收回一批閒置土地,成為捨租賃興自建的契機。當局致力善用已收回的土地,切合地區現況及城市分區規劃,興建政府辦公樓、倉庫等。目前,正在規劃興建及在建中的政府辦公不動產項目主要包括新城A區、外港新填海區、路氹蓮花路、新口岸填海區等,預計合共可提供逾十三萬平方米實用面積的辦公設施予各公共部門及機構使用。
無疑,政府自建辦公樓的費用同樣龐大,但長遠來看,資源投放一勞永逸,公共部門亦毋須再“居無定所”,關聯的部門機構集中辦公,有助提升施政效率。最重要是自主設計,設施配套應該更符合用家及服務使用者的需求。
規劃興建政府的辦公樓,除了是節約租賃私人物業所需的公帑,相信更有利於政府各部門的辦公需要。例如司法部門的安全性、保密性更能得到保障;一些部門的特殊文件保護設施將可更好規劃等。隨着多個政府辦公樓的建設推進,特區政府宜做好統籌,提前部署日後建成的新辦公空間,善用來之不易的公共辦公資源。因應政府部門實際所需,做好評估,分批安排入駐,以免供過於求,造成浪費。此外,保證施工質量,抓緊工程進度,免讓居民再次望穿秋水。
夏 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