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司:修法草案不違基本法
【本報消息】行政會發言人、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不論《行政長官選舉法》諮詢修法建議,或現時提交的 《修改〈行政長官選舉法〉》法律草案,均百分百肯定不存在違反基本法的情況。
《修改〈行政長官選舉法〉》法案將建議規範委員會委員的資格條件,若被審定為不具被選資格,不可提起聲明異議或司法上訴。在行政會新聞發佈會上,被問及不可上訴的做法會否違反基本法?
張永春回應強調,不論《行政長官選舉法》諮詢修法建議,或現時提交的 《修改〈行政長官選舉法〉》法律草案,均百分百肯定不存在違反基本法的情況。
至於政府開展有關諮詢時,有否忽視反對聲音?他則指出,《行政長官選舉法》曾展開四十五日公開諮詢,共收集到逾二千份建議,當中逾九成意見均對選舉法修改表示認同,反對的意見低於三點五個百分點。期望社會要明白政府尊重所有不同意見,但需視乎主流意見取捨;反對意見會深入思考和了解,以便法律能更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