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逢賭必贏”利誘合資賭博
三男騙賭客七十五萬兩被捕
【本報消息】兩名本地及內地男騙徒聯同一名在逃男騙徒涉嫌以“逢賭必贏”利誘一名內地男賭客出資賭博,成功詐騙對方七十五萬港元。司警案發當日接獲男賭客報案,經調查,前日在北區和氹仔兩個住宅單位拘捕其中兩名男嫌犯,正追緝在逃男嫌犯歸案,並追尋贓款下落。
賭博期間攜碼離場
被捕內地男子姓田,四十四歲;本地男子姓佘,四十歲,均無業。司警落案控以“相當巨額詐騙”罪。案件昨日下午移送檢察院偵辦。
案情顯示,在逃男子早前在賭場認識在內地從商的事主。本月六日上午,在逃男子知悉事主身懷大量現金正在本澳賭博,於是聯同田和佘某合謀詐騙事主金錢。在逃男子先聯絡事主訛稱認識賭術精湛之人,可協助贏大錢,又提議合資一起賭博,輸贏平分。
事主信以為真,本月六日晚上八時,出資九十萬港元,對方同樣出資九十萬港元現金籌碼賭博。案發當日,事主聯同田和在逃男子到皇朝區某賭場賭博,並由田某負責落注賭博,賭博約一個小時後,輸剩合共一百六十五萬港元。此時,田某訛稱吸煙拿取籌碼離開賭場,事主見狀尾隨。期間,田某趁事主不察,將一百六十萬港元籌碼交予在現場守候的佘某帶走。
訛稱數分鐘內輸清
隨後,田某將五萬港元交還事主,並訛稱一百六十萬港元於之前數分鐘內輸光。事主雖覺得可疑,但當時在逃男子與事主傾談,被引開注意力,田某伺機逃去,在逃男子亦尾隨逃去。事主深思後認為自己受騙,向賭場保安員求助,同日晚上十時許向司警報案追究。
司警調查後,本月十日上午,在北區和氹仔兩個住宅單位拘捕田和佘某。司警在田某身上檢獲一萬五千港元疑犯罪所得,其中田某供認犯案,但拒絕交代贓款去向,佘某否認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