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總座談樓管法實務操作
街坊總會日前舉辦“大廈管理機關實務操作法律知識座談會”,目的為提高業主在樓宇管理實務操作層面的知識水平,由街坊總會大廈工作委員會顧問梁安玲、大律師周笑銀及曾新智擔任主講嘉賓,約一百二十人參與。
有業主反映現時有關法例對於收取管理費用及共同儲備基金,管理機關需要承擔主要責任,因現時不少大廈是由管理公司代為收取後再將基金部分轉賬至大廈的共同賬戶,對於追討此類欠繳款項的責任需要由管理機關承擔。雖然管理機關可以授權管理公司代為追討,但是在實際的操作中遇到不少困難。
法例對樓宇管理有規範作用,對管理機關缺少相關職務上的保障,導致管理機關在樓宇的管理上需要承擔不少民事責任,不少管理上的矛盾只能對簿公堂才得到解決。
大廈工作委員會主任何戊彬表示,法律講解能有效協助大廈管理機關根據法例進行日常管理,在相關管理權責中保障自己,一定程度上避免管理上產生問題和矛盾。建議政府公開討論《分層建築物共同部分的管理法律制度》,使法律的修訂更加貼近本澳樓宇管理的實際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