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金撥卅六萬助廿二困難戶
【本報消息】澳門日報讀者公益基金會撥款三十六萬六千元,助二十二困難戶暫度難關。
一、申請人歐文禮,男,六十八歲,居石排灣樂群樓。因治病花去一筆醫療費,積蓄有限,向親子借貸生活,生活困難。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八千元援助。
二、申請人藍妃霞,女,三十三歲,居船澳巷。被丈夫家暴後離異,要照顧幼子,生活開銷大,在澳沒有親戚朋友支援。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五千元援助。
三、申請人趙志棠,男,七十三歲,居聖美基街。女兒患病,需定期覆診,期間向親友借貸近卅萬元,無能力償還。退休多年,沒有收入,另照顧患病母親。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元援助。
四、申請人李娟,女,三十四歲,居寰宇天下。丈夫患急病,在內地完成手術,花了一大筆醫療費,之後在家休養,無法工作。二人要照顧一對年幼子女,每月支出大,積蓄有限,生活拮据。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元援助。
五、申請人李榕柏,男,五十九歲,居路環石排灣樂群樓。身體虛弱,經常到醫院治療,不能工作。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五千元援助。
六、申請人鄺月蓮,女,六十五歲,居台山澳門大廈。患嚴重疾病,與丈夫二人靠社保維生,積蓄有限,生活困難。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五千元援助。
七、申請人方炳森,男,七十一歲,居珠海夏灣。因年紀老邁及疾病纏身,退休多年,靠社保過活,其餘生活費靠家人幫補。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五千元援助。
八、申請人凌金蘭,女,五十九歲,居石排灣樂群樓。患疾病多年,無法工作,需定期覆診,生活困難。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元援助。
九、申請人梁金鳳,女,五十四歲,居南華新邨。丈夫近年多次手術,耗盡積蓄,每月靠殘疾金過活。梁身體狀況亦不好,未能工作,生活拮据。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五千元援助。
十、申請人馮佩珍,女,六十九歲,居利景花園。洗腎十多年,近年亦患重病,要定期覆診,飽受治療之苦,且要購買一些藥物輔助治療。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五千元援助。
十一、申請人周玉慈,女,六十歲,居盧九街。丈夫退休多年,自己亦患病,之前在內地診治花費一大筆醫療費,與女兒同住,一家生活入不敷支。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五千元援助。
十二、申請人呂適,男,六十二歲,居青怡大廈。妻子患病多年而無法工作,自己同屬病患者,日常起居需要家人照顧,早前在內地治療時花費大筆醫療費,為家庭帶來沉重壓力。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五千元援助。
十三、申請人歐秀梅,女,六十四歲,居新城市花園。患病多年,長期服藥,已退休,要照顧高齡母親,禍不單行。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五千元援助。
十四、申請人孫穎,女,四十七歲,居公局市場巷。為單親媽媽,不幸患重病,需定期跟進病情。與母親及女兒同住,母親同屬病患者,一家生活壓力大。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五千元援助。
十五、申請人梁士超,男,六十四歲,居筷子基運順新邨。患重病兼失業,未婚,由於未年滿六十五歲,未能申請政府支援,生活困難。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五千元援助。
十六、申請人羅小蓉,女,四十二歲,居珠海九洲。丈夫不幸去世,自己獨力照顧兩名年幼子女而無法工作,令生活百上加斤。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元援助。
十七、申請人楊巧立,女,三十九歲,居裕華大廈。丈夫因患重病而失去工作能力,生活開支由她個人支撐,且要照顧幼子,對生活感到徬徨。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五千元援助。
十八、申請人關誠,男,十歲,居富運大廈。父親因病離世,母親為內地人,故由關誠提交申請表。社工局協助一家申請經濟援助。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三萬元援助。
十九、申請人鍾美珍,女,三十五歲,居新益花園。因工作關係,每月收入不穩,疫情期間更甚。每月要供樓,要照顧兩名幼女及母親,生活困難。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元援助。
二十、申請人黃麗莉,女,六十五歲,居泉碧花園。在地盤開工時不慎受傷,之後又患病,禍不單行,花費大量積蓄。丈夫同樣做地盤雜工,收入有限。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八千元援助。
二十一、申請人高自立,男,四十三歲,居祐漢美蓮大廈。太太為內地居民,自己收入有限,因幼子突然離世,令一家飽受精神壓力,又花費一筆處理兒子身後事。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五千元援助。
二十二、申請人梁家寶,女,四十歲,居泰豐新邨。在家照顧兩名年幼子女,無法工作。丈夫失業,母親因病去世,花去一筆殮葬費,一家精神及經濟皆陷入困局。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五千元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