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拒批“獨歌”禁制令
李家超指示律政司研究跟進
【本報消息】據港媒報道:特區政府律政司六月五日向法庭申請禁制令及臨時禁制令,禁止四項與有“港獨”意味歌曲有關的非法行為,包括以任何方式廣播、表演、刊印、發佈等,高院昨日下午四時頒佈書面裁決,拒絕批出臨時禁制令。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特區政府有責任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已經要求律政司盡快研究判詞,積極研究之後的跟進工作。
李家超表示,維護國家安全是特區的責任和義務,國歌涉及國家的尊嚴和主權,絕不容許被侮辱和曲解。有關歌曲在二○一九年開始廣泛流傳,經常被用作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等行為。有關歌曲亦被不正確表述為“香港國歌”,對國家及特區造成傷害,傷害民族感情。
李家超強調,特區政府只聚焦針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罪行的人士,保障其餘七百萬名香港市民。危害國家帶來的威脅可以是突如其來,故此必須採取有效的措施防範、制止和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