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公佈多項人事任命
林金城任澳大校董會主席
【本報消息】特區公報昨刊登多項人事任命,包括委任澳門大學校董會成員,當中林金城擔任主席,批示並委任澳門大學大學議庭成員等。
戴建業三評會主席
行政長官批示,續任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計劃評審委員會及中小企業專項信用保證計劃評審委員會成員:主席戴建業;委員尉東君,代任人陳炳強;委員陳玉瑩,代任人張佩萍;委員梁文雁,代任人蔡詠彤;委員黃仁民。委任陳子慧為戴建業的代任人;委任鄭可東為黃仁民的代任人。兩個評審委員會成員的任期為期一年。批示自八月十四日起產生效力。
行政長官批示,續任青年創業援助計劃評審委員會委員:李居仁、何凱玲、林家偉、崔天立、黃永曦、龐川。續任黃嘉豪、黃詩琳、魏立新、劉智龍、劉佐春及唐華軍分別為上述委員的代任人。委任戴建業為委員會主席,陳子慧為其代任人。委員會成員的任期為一年。批示自八月二十二日起產生效力。
委任澳大議庭成員
行政長官批示,委任澳門大學大學議庭成員,任期三年:王宗發、何浩生、邵賢偉、施綺蓮、馬有禮、高開賢、區宗傑、崔世昌、陳虹、華年達、馮信堅、黃景強、葉兆佳、楊俊文、劉藝良、鄭家成、霍震寰、謝志偉、謝思訓、鄺達財。批示自八月一日起產生效力。
行政長官批示,委任澳門大學校董會成員,任期三年:林金城,並由其擔任主席;高錦輝,並由其擔任第一副主席;禤永明,並由其擔任第二副主席;劉永年,並由其擔任司庫;江朝暉;李小加;杜琪新;林綺濤;飛安達;馬志毅;崔世平;黃如楷;黃顯輝;蕭志偉。批示自八月一日起產生效力。
張子健任財局廳長
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委任葉友賢為會計師專業委員會成員中的公共行政當局代表李嘉玲的候補人,以替代江暹珍,直至被替代者的任期屆滿為止。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產生效力。
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委任張子健為財政局資訊系統廳長,張子健於一九九○年至一九九三年任保安部隊事務局資訊督導員,一九九三年至一九九四年徵用到財政局擔任資訊督導員,一九九四年於財政局任職,今年一月起擔任財政局資訊系統廳代廳長。
保安司司長批示,維持先前有關委任的依據,趙崇遠擔任懲教管理局副局長的定期委任自八月一日起,續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