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遭遺棄母願接回
警方研家長是否需負法律責任
【香港中通社廿三日電】香港發生遺棄兒童案,一名在港出生、父母為內地居民的十二歲男童,上周被母親遺棄在醫院。綜合廿三日消息,警方已聯絡到身處內地的男童母親,正研究家長是否需要負上法律責任。
據了解,被遺棄的男童在港出生後便隨父母返回內地居住,在港沒有住所及親友。他早前隨母親由江西南昌乘高鐵來港。廿一日清晨,母親帶他到廣華醫院,並叮囑他在看完醫生後,自行通知護士被家人遺棄。其母之後離去。
最新消息指出,警方成功與男童母親取得聯絡,她現正身處內地,願意稍後到港接回兒子,但未有確切日期。
特首:不容事件發生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廿三日見記者時表示,警方正循遺棄兒童方向調查案件,研究家長是否需負法律責任。他的施政重點之一是建立關愛共融的社會,不能容許此類事件發生。
李家超表示,父母應當愛護子女,亦有照顧子女的責任。他形容事件令人心裏不舒服,希望男童家長可以接回孩子。社會福利署已安排男童入住青年及兒童院,他暫時身體健康。當局亦正向兒童法庭申請保護兒童令,相信兒童福利會得到妥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