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反非法勞工拘十八人
【本報消息】據港媒報道:香港入境事務處本月十八日至二十日一連三日在全港各區展開反非法勞工行動,分別是代號“光影行動”和“曙光行動”,及連同香港警務處執行的“風沙行動”。行動中共拘捕十五名懷疑非法勞工及三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
反非法勞工行動中,入境處特遣隊人員搜查了五十八個目標地點,包括停車場、車房、工業大廈、裝修中單位、住宅大廈及餐廳,共拘捕十五名懷疑非法勞工及三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被捕的懷疑非法勞工為八男七女,年齡介乎二十五至六十一歲。當中一男兩女持有不允許僱傭工作的擔保書(俗稱行街紙)。因涉嫌聘用非法勞工被捕的僱主為兩男一女,年齡介乎四十三至六十四歲。
入境處發言人表示:“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同時,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在港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兩年。協助及教唆他人違反逗留條件者同罪。”
發言人警告:“根據《入境條例》第38AA條,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絕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