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僱涉拾遺不報被捕
【本報消息】內地外僱涉嫌於關閘拾獲他人手提電話後將之據為己有,治安警透過“天眼”鎖定其身份並將其截獲,其涉嫌觸犯《刑法典》第二百條“在添附情況下或對拾得物、發現物之不正當據為己有”罪,案件移送檢察院偵辦。
涉案男子為三十多歲的內地外僱。本月十二日,治安警察局接到一名居民報案,稱其在關閘廣場將一部價值八千澳門元的手提電話遺留在石壆上,遍尋不果,故報警求助。警員接報後透過“天眼”系統,成功鎖定上述涉案男子,本月十三日在牧場街將其截獲。經偵訊,涉案男子承認於上址拾獲事主的手提電話,並將之帶往內地家中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