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男女被揭停牌駕駛法辦
【本報消息】治安警揭兩宗禁止駕駛期間駕駛案件,拘留兩名本地男女,二人涉嫌觸犯“在禁止駕駛期間駕駛”及“違令”罪,案件移送檢察院偵辦。
首宗案件涉案男子姓葉,五十八歲,報稱建築工人。本月十一日中午時分,治安警人員於賈伯樂提督街執行查車工作,目睹一輛輕型汽車駛進禁止轉入的路段,故上前截查,男司機葉某未能出示有效駕駛執照。經了解發現有人於本年六月廿七日起因超速被判處禁止駕駛至明年三月廿六日,正處於禁止駕駛狀態。除涉嫌觸犯“在禁止駕駛期間駕駛”、“違令”罪外,亦違反《道路交通規章》第五條“絕對遵守標誌”被檢控。
另一宗同類案件涉案女子姓徐,三十九歲,報稱文員。本月十一日下午,治安警人員在大連街與哥英布拉街交界處理一宗交通事故期間,其中徐姓女駕駛者出示其香港駕駛執照,經翻查資料,發現有人於本年三月廿八日因超速駕駛被判處禁止駕駛七個月十五日,至本年十一月十一日結束,目前正處於禁止駕駛狀態。經查問,其承認由於仍會在香港駕駛車輛,故沒有將其香港駕駛執照遞交予當局。
其行為涉嫌觸犯“在禁止駕駛期間駕駛”及“違令”罪,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