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管齊下遏止“換錢黨”
不法兌換已是犯罪,“換錢黨”為爭奪利益,還衍生其他罪案,詐騙、搶劫甚至劫殺等時有發生,且很可能涉及洗黑錢等,不僅破壞本澳的治安環境,擾亂金融及娛樂秩序,更影響旅遊休閒城市形象。
治安當局日前回覆議員書質時透露,警方今年首季截獲的“換錢黨”共三千六百五十五人,較去年同期的二千〇四十九人增加百分之七十八點四。此組數據結合近期涉“換錢黨”案件,反映了幾個問題:一是警方巡查截擊雷厲風行;二是不少人頂風犯事,“前仆後繼”;三是“換錢黨”人數及活躍度明顯增加,相信與疫情趨緩、通關政策放寬及博彩業復甦密切相關。
要更有效打擊“換錢黨”,有意見認為或可透過修改罰則加強遏止。誠然,此舉會起到一定的阻嚇作用,但能否徹底解決問題存疑。畢竟“換錢黨”源於“市場需要”,部分賭客貪小便宜,也有賭客極力規避賭資來源甚或洗白贓款。
警方須繼續嚴厲打擊“換錢黨”,並一如既往加強與其他執法機構、銀行和賭場等合作,透過及時發現和報告涉及“換錢黨”的活動,共同打擊。根據本澳法規,從事與旅客身份不符的活動(例如從事“換錢黨”)可被遣解離境,警方要與鄰近地區加強溝通合作,加強取締“換錢黨”活動。同時,警方宜持續透過各種宣傳渠道,教育公眾尤其旅客認識“換錢黨”危害等資訊,提高社會公眾的警惕和自我保護意識,避免成為“換錢黨”的受害者。
本報記者 逸 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