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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外賣店違登記制被檢控
勞局三配對會供逾四百空缺
海關搗水貨點三人帶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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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紙日期:
2023 7月14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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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外賣店違登記制被檢控



市政署持續巡查外賣店,加強業界食安及守法意識。


違反登記制度可被罰款五千至三萬五千澳門元


掃碼查閱已登記的外賣店名單

    逾三千七店領有效證明

    五外賣店違登記制被檢控

    【本報消息】市政署訊:《外賣食品活動場所的登記制度》於二○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起生效,截至今年六月三十日,已登記且營運中的外賣店共有三千七百七十六間,另有五間因違反登記制度而被檢控。市政署再次提醒,外賣店須獲發登記證明後才可向公眾開放營業,並須向公眾展示登記資料。消費者亦可於食安資訊網查閱已登記的外賣店名單,選擇受監管的外賣店,保障自身權益。

    四店未登記營業

    市政署持續執行食安監管工作,在日常巡查中除檢查場所整體衛生狀況外,亦會留意外賣店有否依法登記營運。截至今年六月三十日,持有有效登記證明的外賣店共有三千七百七十六間。登記制度生效至今,有四間店舖因未獲發登記證明而對外營業,一間店舖因未有向公眾展示登記資料,違反登記制度而被市政署檢控。

    違反制度被罰款

    市政署再次提醒業界,在開設外賣店前必須向市政署提出登記申請,並在獲發登記證明後,才可向公眾開放營業。同時,須向公眾展示登記資料,實體店須於當眼處張貼登記證明;在互聯網或手機應用程式上作經營或推廣時,亦須顯示場所登記編號。而網路第三方食品交易平台(如外賣APP)亦有責任確保進駐平台的所有外賣店已完成登記,並將其登記編號等資料顯示於平台上,以便消費者辨識。如違反登記制度,可被罰款五千至三萬五千澳門元。

    消費者可於食安資訊網www.foodsafety.gov.mo的“外賣食品活動場所的登記制度”專頁,透過輸入登記證明編號、場所名稱、場所地址或區域等資料,查找已經登記的外賣店名單,確保所選擇的店舖在市政署食安監管下營運,以保障自身權益。專頁亦載有登記制度的法規內容、申請手續及要求等資訊,歡迎業界及居民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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