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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博賭客:存款純賭博冇收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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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紙日期:
2023 7月13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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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博賭客:存款純賭博冇收息

    有證人指首被告“租”中介人牌每月五萬

    東博賭客:存款純賭博冇收息

    【本報消息】已結業的東博“貴賓廳”,創始人史某被指詐騙,並挾帶私逃。多個損失金錢的賭客昨到初院作證,表示存款用來賭博,不涉及投資收息,只有一個存款五百萬元的前員工表示有收息一事,並經由第二被告介紹。另有證人指,史向其租博彩中介人牌照,每月牌費五萬元。

    出席證人多自內地

    “東博”實際上沒有中介人牌照,是掛某貴賓廳的“櫃桶”,由二〇一九年營運至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據司警去年三月公佈的案情,“東博”利用貴賓廳名義,以高息吸納巨額存款,當時有十八人報警指無法取回合共二千七百多萬元。

    三名被告依次姓史(缺席)、姓林、姓陳,被控多項詐騙罪,林及陳分別是集團的執行副總裁、營運總監,在上一庭均否認控罪。法庭昨日傳召首二十三名證人,當中十一人缺席。

    昨出席的證人主要是內地人,指存錢入“東博”戶口賭錢,賭錢換籌碼可賺取“碼糧”約百分之一點一至一點二五,有證人是被較高的“碼糧”吸引而存款賭博,有人則指有關“碼糧”和其他賭廳差不多,經朋友或“東博”公關介紹開設賭博戶口,他們都不認識第二、第三被告。部分人在“東博”賭錢多次,已輸清賭本,損失數萬至十多萬的“碼糧”;部分人存款不久“東博”已關閉,損失二十萬至過千萬元本金,均要求賠償。只有一個損失三千多元的證人不用賠償。他們均表示,存錢無利息收取,不是投資。

    前員工存款五百萬

    其中,陳姓證人損失一千二百多萬元,表示是透過北京的朋友認識史某。他本來在“太陽城”貴賓廳有賭博戶口,但由於很難將錢帶回內地,便在“東博”開戶存款賭博,“不知道賭廳(東博)和酒店(博企)沒有關係,如果知道無關係不會存錢”。陳姓證人表示,沒有在意“東博”的“碼糧”有多少,事實上“太陽城”的“碼糧”也不少,“我又不洗碼,碼糧到哪裡都一樣”。他在去年曾聯繫過史某,當時史在深圳,表示肯定會還錢,但需要一點時間,後來卻聯繫不上。

    有一個在“東博”做了兩、三個月李姓前員工,在“東博”存款五百萬元,則有不同說法。她表示是第二被告林某介紹可在“東博”存款收息,存五百萬元,每月能收息五萬元。她和林都是“太陽城”前員工,自己收了太陽城“肥雞餐”離職,繼而由林介紹進入“東博”市場部,因為信任林才會存錢入“東博”。林是市場部負責人,但認為林都是“打工”。律師質疑證人是入股“東博”,證人否認。被追問今次會否是像“太陽城”的員工收息計劃?證人回答是,“咁我更加相信公司,覺得公司無嘢”。

    她表示,“東博”運作和貴賓廳沒有分別,不清楚為何會倒閉,聽聞史已“走佬”,要求賠約五百萬元損失。

    寫明僅經營不存錢

    有一個黃姓證人目前仍有博彩中介人牌照,表示是另一個黃姓中介人叫自己“捧場”,故存了一百萬元入“東博”,他“周圍都開戶口,捧吓場”。指“東博”的“碼佣”百分之一點二五,和其他賭廳差不多,最後在東博損失十七萬多港元,當中有數萬元是“碼佣”,要求賠償。

    去年已不獲發博彩中介人牌照的黃姓證人,表示是史某向其公司租牌照,強調當時在律師樓簽署文件,寫明“東博”可以做及不可以做的事情,包括只能經營,不能存錢。他又強調,“同史某無咩關係”,是透過博企的人介紹認識史某,不清楚“東博”如何運作,亦不清楚有否非法集資。證人在二〇二一年九月發現有人提不到錢,“我覺得唔對路”,於是通知“東博”所在的博企,很快“東博”便結業。他一共損失二十多萬元,當中包括三個月的牌費,每月牌費五萬元,表示自己在“東博”開戶口收取租金及賺取“碼佣”。

    審訊本月二十一日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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