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合區扶持會展業
琴澳辦展 補貼逾二百萬
【本報消息】《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會展產業發展扶持辦法》日前正式印發,共廿八條。《扶持辦法》專門制定重點產業會展項目補貼和“一會展兩地”模式補貼,對符合條件的會展項目,在基礎會議或展會項目補貼基礎上分別再給予30%、20%的上浮補貼。例如符合條件的單個會展活動,可疊加重點產業會展及“一會展兩地”模式等上浮比例補貼,補貼金額可獲逾200萬元人民幣。
吸引優質展會落戶
《扶持辦法》對各類會展項目的補貼範圍覆蓋面廣,以期培育壯大合作區會展項目,推廣“一會展兩地”創新模式,加快澳琴會展產業融合發展,推動更多會展企業落戶、高端人才集聚。
《扶持辦法》涵蓋初創型展會補貼、成長型展會補貼、品牌展會補貼及獎勵、行業會議補貼以及國際性會議補貼等19項支持。其中,針對展會補貼,《扶持辦法》對初創型展會、成長型展會、品牌展會等項目進行補貼,逐步培育合作區展會項目,吸引更多優質展會落戶合作區;針對會議補貼,《扶持辦法》按行業會議、國際性會議等類型進行補貼,推動會議項目在數量和質量上共同提升。
《扶持辦法》針對會展企業的引進落戶、存量發展、各類會議提出多項針對性強的補貼及獎勵。在會展企業落戶獎勵方面,對在合作區新設立或新遷入的會展企業,主營業務收入超過500萬元獎勵20萬元,超過1,000萬元獎勵30萬元。
會議補貼最多百萬
在存量會展企業發展獎勵方面,對主營業務收入達500萬元以上,且較上年度同比增10%以上的會展企業,按其會展業務相關主營業務收入的1%獎勵,最高可獲80萬元。在會議補貼方面,針對符合相關規定條件的行業會議和國際性會議,分別最高可獲70萬元和100萬元補貼金額。
本次出台的《扶持辦法》對推廣“一會展兩地”創新模式的會展項目給予支持,項目經相關認定後,可在當年符合申請條件的展會或會議項目補貼基礎上上浮,上浮比例為補貼金額的20%。此外,《扶持辦法》還創新提出兩地會展活動協同補貼,深化澳琴“會展+旅遊”協同發展。
在扶持會展培訓及人才方面,《扶持辦法》對符合條件的會展人才培訓項目,對其場地租賃費用、講師授課費等按照各項費用實際發生額80%給予補貼,每場活動補貼金額不超過25萬元。在會展專業人才培訓補貼方面,符合條件的可按照實際繳納培訓費用的50%給予補貼,每人補貼金額不超過8,000元。
梯級扶持場地推廣
在扶持初創型展會發展方面,《扶持辦法》按照場地租金的25%(不超過20萬元)及宣傳推廣費用的25%(不超過10萬元)給予補貼;同時按照展台數量給予每個展台400元(不超過40萬元)的補貼。在成長型展會補貼方面,每屆按照場地租金的30%(不超過40萬元)及宣傳推廣費用的30%(不超過30萬元)給予補貼;同時按照展台數量給予每個展台450元(不超過70萬元)的補貼。獲得品牌展會認定或引進品牌展會等,補貼金額最高可達170萬元。
一直以來,合作區積極攜手澳門推進落實“一會展兩地”模式,實現兩地會展資源互通共享。未來合作區將充分發揮澳門面向國際、橫琴連接中國內地的獨特區位優勢,不斷深化兩地會展融合發展,吸引更多國際化會展盛事落戶澳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