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金融支持房市延長至明年底
【本報消息】央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十日發佈《關於延長金融支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有關政策期限的通知》,决定將《關於做好當前金融支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工作的通知》(下稱“金融16條”)有關政策有適用期限,統一延長至明年十二月卅一日。
“金融16條”中有兩條政策規定適用期限:一是房地產企業開發貸款、信托貸款等存量融資方面,第4條明確,自該規定印發日起,未來半年內到期的,可允許超出原規定多展期一年,可不調整貸款分類,報送征信系統的貸款分類與之保持一致。
二是金融機構配套融資支持方面,第8條明確,自該規定印發日起半年內,向專項借款支持項目發放的配套融資,在貸款期限內不下調風險分類,對於新發放的配套融資形成不良的,相關機構和人員已盡職的,可予免責。
由於“金融16條”發佈於去年十一月十一日,即政策已在今年五月十一日到期。最新《通知》明確,對於上述兩項政策適用期限,均延長至明年十二月卅一日。
《通知》還規定,除上述兩條政策,其他不涉及適用期限的政策長期有效。各金融機構應按照文件要求抓好落實,因城施策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保持房地産融資合理適度,加大保交樓金融支持,推動行業風險市場化出清,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金融16條’發佈實施後,對保持房地產融資合理適度、推動化解房地產企業風險發揮積極作用,取得良好政策效果。”兩部門有關負責人在答記者問時表示,綜合考慮當前房地產市場形勢,為引導金融機構繼續對房地產企業存量融資展期,加大保交樓金融支持,央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决定,延長有關政策適用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