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姓集團創始人昨缺席初院審訊
東博“櫃桶”吸存案兩被吿否認
【本報消息】曾經在疫境開新“賭廳”的“東博集團”,發生懷疑收攬客人存款,捲款而逃事件。史姓集團創始人昨缺席初院審訊,出席的兩名被告則否認有份詐騙,表示不知道“東博”集資的事情,他們的工作內容和一般貴賓廳無異,而“東博”結業時只剩百多萬元。
對於“東博”是否一家“老千”公司?其中一被告稱從營運時間來說,如單純集資短時間已結業。
高息收攬兩億八
合議庭主席盧映霞表示,案件已改期幾次,但都找不到首被告,宣佈在昨日開庭。
三名被告依次姓史(缺席)、姓林、姓陳,被控超過二十項詐騙罪,沒有最初司警指的涉犯罪集團罪,林及陳沒被羈押。據司警去年三月公佈的初步案情,該集團以高息向二百多人收攬超過二點八億元存款,當時有十八人報警指無法取回合共二千七百多萬元。
林及陳昨在庭上均否認指控,表示不知道“東博”集資的事情,入職已知“東博”是貴賓廳“櫃桶”,沒有中介人牌照,且不可以集資,但運作方式和貴賓廳一樣。兩個設於不同賭場內的“櫃桶”共有一百多名員工。
林、陳在“東博”的職銜分別是“執行副總裁”、“營運總監”,但都表示是史姓老闆的安排,讓老闆不在澳門時,有人代表公司接待客人,以及和合作公司接洽。
林表示自己是“東博”市場部員工,帶客人博彩,曾經在“太陽城”貴賓廳工作十一年。未入職“東博”時,已是史的司機、疊碼,或許是這樣,令新員工以為自己是“老臣子”。他稱,案中的受害人全部都不是他的客人,自己也存了八十多萬元在“東博”戶口。
陳指自己負責辦公室管理、後勤、招聘等事宜,不接觸客人。是林介紹自己進入“東博”的。
結業僅剩百多萬
對於“東博”有否以高息吸引客人存錢?林表示沒有,但史曾在開會時提出招股一事,並由史負責招股事宜。陳則稱曾聽同事講“東博”有派息優惠,不過由於是對客人的事情,不屬其份內工作,故沒有過問。
“東博”在二〇一九年十月開業,至二〇二一年九月結業。林及陳均表示,“東博”結業來得突然,當晚凌晨才收到通知,不清楚是否史夾帶私逃。林表示後來看卷宗資料才知道,是租牌照給史的人通知賭場要求“東博”停業。法官追問結業和“太陽城”有沒有關係?林回答是因為大環境。林也經由賬房同事知道,結業時公司只剩下一百多萬元,現已被凍結。
單純集資早玩完
關於“東博”的主要收入來源?林回答控方表示,接觸過有大客輸錢,“東博”可分得“殺數”。自己不清楚史有否動用客人的錢,但史有此權力。
陳表示“東博”存在虧損情況,疫情期間沒有客人,有生意的日子不足半年,史曾討論減人工及如何減少營運開支。陳回答代表律師表示,如果“東博”單純用來集資,可能短時間已經“玩完”,但疫情期間仍然運作,不覺得公司有問題。
現在回望結業原因,可能是疫情期間經營上花太多錢,不清楚有否取客人存款。
“東博”曾在友誼大橋橋頭位置賣大型戶外廣告,廣告印有創始人“史志康”(“康”字和首被告最後一個字不同)的名字和相片。
陳回答控方時解釋,當時市道低迷,史提出打宣傳牌,像“德晉”貴賓廳曾在某大廈賣燈箱廣告。陳答法官表示,廣告內就是首被告本人。
審訊在下周三(十二日)下午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