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身追捕雖遠必究
香港國安處宣佈,各懸紅一百萬通緝八名竄逃海外、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人士,包括任建峰、袁弓夷、郭鳳儀、郭榮鏗、許智峯、蒙兆達、劉祖迪及羅冠聰雖然外界認為通緝只具象徵意義,很難將八人繩之於法。然而通緝行動卻顯示港府動真章的決心,勢必讓八人及亂港分子惶惶不可終日。
國安法實施,亂港分子逃竄海外,雖然當局早已發出拘捕令,但在美英等西方國家庇護下,在萬里之外仍肆無忌憚繼續唱衰中國、香港和危害國家安全。香港國安法在訂立時便具有域外法律效力,根據法律,香港警方有責任依法追究在境外干犯香港法例人士。然而三年來,潛逃亂港分子變本加厲,令國人及港人為之憤慨,均希望當局能採取實質行動,將其繩之於法,以彰法治尊嚴。
香港與不同地區有不同合作,中國亦與全球不少友好國家存在引渡協作,但香港國安法實施後不少歐美國家相繼終止與香港的司法互助協定,因此香港政府必須發出通緝令追捕涉違反國安法的竄逃海外人士。正如特首李家超所強調,危害國家安全是嚴重罪行,香港特區會竭盡所能追究到底,就算走到天涯海角都會終身追捕。國安處懸紅,更突顯高度重視今次通緝,亦彰顯追究到底的決心。國有利器,東風快遞,使命必達,雖遠必誅;港有國安法,雖遠必究。在終生通緝下,亂港分子勢惶恐度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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