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與孩子相處
我家二女兒不是一個好糊弄的孩子。一般情況下,她是一個遇事講規則、做事有條理的孩子。比如,從兩歲半開始,無論多晚多累,她都會堅持自己到洗手間洗漱刷牙,讓我幫她洗完腳,擦乾,再上床睡覺。這是一件令我們驚嘆的事情,不要說大女兒做不到,我本人也自愧不如。但是,正如西諺所云“光有多亮影有多深”,耍起橫來,她也是不同凡響的。當然,必須承認,身為父母者缺少育兒專家所要求的閑暇和耐心,也是一方面的原因。
不久前,跟一班外國學生聊起教育的事,結果發現:一大半學生自己捱過父母的打,而一小半學生沒有捱過父母的打,主張打孩子是可怕的暴力,是違法行為。巧的是,“主打派”大多是亞洲學生,“反打派”大多來自歐洲。有一位兒時家庭從亞洲移居歐洲的女生,處於兩極之間:小時候捱過父親的打,現在堅決反對打孩子。說是因為害怕自己也會像父親那樣,已經打定了終身不婚不育的主意。
如果承認人類文明史在近一兩百年裏是進步的,那麼,不打孩子是我們亞洲人必須學習的一門文明課程。反正,我已經下定決心,不再打孩子了,不論她如何任性、頑劣。我已經深刻地認識到,父母打孩子其實就是恃強凌弱。其結果無非兩個:一是孩子被打服,打怕了,心生恐懼,形成自卑性格,缺乏自信;二是孩子接受並學會恃強凌弱,形成有暴力傾向的人格,善良、友愛之類美德與之絕緣。
至於如何教育孩子,“路漫漫其修遠兮,吾將上下而求索”。我還會繼續查閱書籍資料,繼續諮詢有經驗的過來人,不懈探索,相信總會找到春風化雨般有效的辦法。
(二之二)
亞 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