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屬考入學試仍參與監考評分
演藝學院招生教師違迴避制度
【本報消息】有舉報質疑演藝學院二○二一/二○二二學年音樂學校持續藝術教育課程招生的公平性。廉署調查發現,音樂學校其中一名教師的卑親屬參加了有關音樂課程的入學試,但該名教師不但無事前向校方申報並迴避,更參與了監考及評分的過程,違反法定的迴避制度。
廉署年報指出,雖然考生需重新進行入學評審,但校方並無對該名教師的違紀行為作出處理。廉政公署介入後,校方最終對該名教師開展紀律程序並進行處罰。校方延遲通報違規事件,並接到廉政公署的書面提醒。
文化局表示,接納廉署的意見,並重新檢視了違規事件的通報機制,加強迴避規則的設定與提醒,亦承諾會優化演藝學院招生考試的制度。